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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争议:发动机报警灯多次亮起引发的争议

来源 中车友 浏览 1117 发表时间:2022-04-13 09:23:37

案例详情

江苏省某消费者于2020年7月购买的车辆,已行驶22000公里。消费者车辆自2021年5月开始发动机报警灯异常点亮5次,到经销商处检查维修3次报警灯异常点亮问题没有解决。消费者认为发动机报警灯点亮5次,经销商维修后依然没有解决发动机问题,故要求经销商退换车,双方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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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2013版家用汽车三包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2013版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释义:同一产品质量问题是指家用汽车产品同一最小可修理、可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出现故障。进行次数累计的是同一个最小可修理、更换的零部件的产品质量问题。

分析处理意见

争议双方共同申请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第三方机构向双方了解车辆情况收集相关材料。根据该车辆的维修记录,3次维修记录都是维修同一故障码P0300单缸/多缸失火,但修理位置及零部件号不同,因此不能认为是同一质量问题,未达到换车条件。根据争议车辆型号的故障代码表,P0300故障码表明有多个气缸失火或者发动机电子控制单元不能确定是哪一个气缸失火,出现此故障码的原因有气缸器械故障、燃油压力过高或过低、蒸发排放系统故障、点火系统故障等。经销商维修后再次出现同一故障码应当引起重视,确定故障原因后进行维修。第三方机构向争议双方表达意见后,经销商优化了维修方案排除了发动机故障,双方达成一致。